关于做好林产化工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
根据《林产化工工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室拟对近年立项的开放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为2009年以来立项并已超过执行期的课题。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或立项申请书为依据,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技成果产出及应用、知识产权形成及管理、项目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验收形式
采取书面验收形式。
四、相关要求
1、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具体内容应包括约3000字的研究工作总结、研究报告,所发表学术论文、所申请专利、获奖成果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的原始件或复印件。
2、其他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2014年11月底前完成,根据《林产化工工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已经超过执行期且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开放基金课题,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题验收申请或者撤项申请,经学术委员会通过后延期或者撤项。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未按时结题且不做任何申请者,自2015年起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本室的开放基金课题。
结题报告书和非正常执行申请表可在下载专区下载。
林产化工工程重点实验室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