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吉首大学第三届青年科技之星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科技创新精神,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科技实践,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依据《吉首大学关于印发科研成果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吉大发[2015]39号),决定开展吉首大学第三届“青年科技之星”评选工作,表彰我校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工作者,请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现将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在青年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吉首大学在岗在编正式职工,前两届已获该荣誉者不再参选。
3、踊跃投身科学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和较大贡献,在科学研究和创新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已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和显著社会效益者;有科研课题,科研成果丰硕,包括论文、专著、获奖成果等。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要通过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宣传,使这一活动成为发现举荐优秀科研青年代表、激励广大教师奋发进取的重要载体。要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
2、候选人推荐应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要注意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推荐的候选人是在本单位、本领域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科研青年代表。
3、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报送要求如下:
①吉首大学“青年科技之星”申请表(见附件);
②相关附件材料(需用A4 纸打印)。
4、候选人申报名额:各学院可推荐1-2人;其它单位1人,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申报,不接受个人材料。
联系人:易利群 电话:0743-8565372
科技处
2015年10月22日
链接:
关于推荐吉首大学第三届青年科技之星的通知 http://kejichu.jsu.edu.cn/News_View.asp?NewsID=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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