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 页>>最新资讯>>新闻中心>>正文
 

关于林产化工工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实验区整顿的通知

2015年12月02日 00:00 办公室 点击:[]

关于林产化工工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实验区整顿的通知
为了方便同学们更好的学习和开展科研工作,实验室在房间紧张的情况下,特意为同学们提供了专门的研究生学习室,并装有空调、卡座及网络,让每位同学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学习场所。但最近有少数同学私自将学习生活用品搬到了实验区仪器室学习、甚至生活。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和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实验研究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请共同遵守,违规者写出检讨书张贴于实验室办公室外通知栏,并处以200-500元罚款(通知财务,从奖助金中扣除,罚款用于学生活动),严重者记入档案。
一、实验区严禁出现除实验以外的物品,包括食品、衣服鞋子、洗漱物品、烧水壶、烤火炉等生活用品及与实验无关的书籍等物品。
二、仪器设备用电脑不得联网,且严禁在实验室开展实验以外的工作,例如浏览与实验无关网页、看电影、玩游戏等。
三、实验区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电源,如需使用仪器设备改装用电线路须经实验室领导和实验区管理人员同意。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的位置相对固定,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五、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操作人员离开。
六、离开之前切记做到:断电﹑关气、关水﹑关好门窗等。
七、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
 
整改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2天内整改完成,届时将由实验室组织人员检查,以后在随机抽查中再发现便按违规处理。
 
 
 
  林产化工工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15年12月2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吉首大学关于印发科研成果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

关闭

领导信箱 | 新校区 | 校园风光 | 网站地图 | 英文网站 | 旧版回顾
版权所有:©林产化工工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